轉發(fā)省民間組織管理局《關于積極開展和參與

廣東扶貧濟困活動日活動》的通知

 

各辦事處、各會員單位:

現(xiàn)將江門市民政局轉發(fā)的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關于積極開展和參與廣東扶貧濟困活動日活動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各會員單位要做好廣東省扶貧濟困日(2011630日)活動的宣傳發(fā)動工作,組織動員員工開展獻愛心捐助活動,踴躍捐款捐物。

二、各單位收集的捐款捐物,可直接交付所屬區(qū)、市民政局,或匯交所屬辦事處,由辦事處集中交付所屬區(qū)、市民政局,并請于75日前將《扶貧齊困募捐情況統(tǒng)計表》報送協(xié)會秘書處,以便匯總上報。秘書處傳真電話:3972180。

附件:

1、江門市民政局《轉發(fā)的省民間組織管理局關于積極開展和參與廣東扶貧濟困活動日活動的通知》(江民民[2011]10號)

2、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關于積極開展和參與廣東扶貧濟困活動日活動的通知》(粵民間函[2011]36號)

3、《扶貧濟困募捐情況統(tǒng)計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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